201610260902
為增進社會大眾對教育議題的關心與充份了解,教育部於(四)日由常務次長林騰蛟與媒體朋友會面交流溝通,針對目前推動中的教育政策進行說明,宣布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及修正實驗教育三法草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及修正實驗教育三法草案重點說明。 為弭平城鄉差距造成學生學習弱勢,教育部首次針對「偏遠地區學校」立法,修訂「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鬆綁各項制度,包含校長不受連任一次限制,讓偏鄉學校的招生、師資、人事、組織、編班教學等更具彈性。 教育部長期關注偏遠學校教育發展,為弭平城鄉差距造成學生學習弱勢,並全盤綜整處理偏遠地區學校面臨之問題,教育部已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是國內首部針對「偏遠地區學校」出發的教育立法,希望透過教育措施、經費與人事彈性運用及教職員工福利等,解決學校辦學困境,並保障學童受教權益。 教育部指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從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形對偏遠地區學校做明確定義,以使教育資源挹注更為公平,另保留縣市政府因地制宜的空間,針對文化不利、生活不便或經濟不佳等情形,授權地方政府得經相關程序自行認定;另規劃接受公費生分發到偏遠地區學校,或為該類學校辦理的教師甄選所初聘的專任教師,需服務六年以上才能申請介聘,辦學績效卓著的偏遠地區學校校長,經一定程序,得不受連任一次之限制,以留住願意留在偏鄉服務的校長做深耕教育。 教育部表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條例草案除邀集專家學者、各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共同討論外,並已於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辦理北、中、南、東四場分區說明會,蒐集各界意見,以使草案內容更加妥適,另實驗教育三法也自一○五年六月起多次徵詢修正意見,並邀集專家學者、各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召開研商會議,期望修正草案更貼近實務,與時俱進;此次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制定案與實驗教育三法修正案已循法制程序辦理中,預計於十一月送行政院、十二月送立法院審議。
教部修訂偏遠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最貼心的到底是小三還是徵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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